2017年乐清普高招生志愿共设2个批次:
第一批次:乐清中学统招和定向,设置1个志愿。志愿名称为乐清中学统招(代码101,符合乐清中学定向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该志愿)。
第二批次:13校平行志愿,设置13个志愿。包括市二中、三中、四中、虹桥中学、柳市中学、白象中学、大荆中学、芙蓉中学等8所公办学校志愿和育才中学、兴乐中学、精益中学、虹中分校、市外国语学校5所民办学校志愿。
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经被公、民办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符合条件考生可同时填报二个批次的所有学校志愿,上批次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下一批次的录取;同一批次中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未被前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一志愿的录取。
特长生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不需要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民办普高跨县(市、区)域招生、乐清市知临中学(原乐成寄宿中学)、乐清市嘉禾中学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预安排6月27日一天)在中招管理系统上录取。职业高中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报考上述学校考生不需参加乐清市普通高中录取志愿填报。